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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
来源:潮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02    点击数:259次

制定背景

中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在世界遥遥领先。但是,电子商务平台也充斥着大量的盗版书籍、盗版游戏、盗版软件、音视频商品等,造成了大量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中国在2018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是特定的时间空间中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治理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电子商务环境下,作为知识资产的智力成果,更容易被复制、盗用,打破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时空范围;对被侵权人的来说,加大了投诉、维权的难度。这就需要参与电子商务的各相关方,包括电子商务平台、商户、消费者、公共监管方等,共同遵守一个达成共识的知识产权保护框架,规定知识产权保护的流程和相关环节的技术要求。

规范化电子商务平台知识管理是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关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平台建设、知识产权意识教育、风险预警、侵权处置、信息溯源、证据管理等各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制定科学合理的、达成协调一致的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管理导则,也是促进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此外,电子商务时代,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为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新的手段。如何使这些新技术应用于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形成安全可靠的知识产权保护平台,也需要一个全社会达成共识的标准作为技术支撑。

 

编制进程

标准计划

2020年8月28日,国家标准计划《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20202982-T-463)下达,项目周期24个月,由TC554(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实施

2020年11月19日,国家标准《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GB/T 39550-202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21年6月1日,国家标准《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GB/T 39550-2020)实施。

 

制定依据

国家标准《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GB/T 39550-2020)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规则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主要起草人:周晖国、张志成、邱月明、武晓明、咸奎桐、崔海瑛、付明星、岳高峰、刘慧东、王淇、王淑敏、文学、邱福恩、薛军、张建东、陈绍玲、魏雪梅、刘守华、王志民、张蕊、唐恒、刘奕诗、宋玥、徐骏、王平、梁田、李明。